2005年7月2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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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赌妹妹好骗姐姐殊途同归
杨绪忠 余法

  本报讯 一个农妇居然办了一个“地下银行”,以高利率为诱饵,非法集资290余万元。近日,该农妇何某被余姚市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  据了解,何某今年40多岁,是余姚市黄家埠镇的一个普通农妇。她在上海打工期间,见到有人以高于银行的利息集资,然后再转借出去,从中赚了不少钱。回到老家后,她也产生了这个“以钱生钱”的念头。从2003年9月开始,她以2%到15%的高利率为诱饵,开借据从别人手中吸收“存款”,然后再把钱以更高的利息转借出去。仅2003年的最后3个月,她就赚得所谓的“好处费”1800多元,还因“集资能力”强在当地声名远扬。尝到甜头后她一发不可收拾,开始变本加厉地扩大“业务”。
  据何某向警方供述,她“借钱”找的都是周围的熟人或亲朋好友,由于她平时人缘比较好,而且都按期向存款人结算利息,大家也都比较信任她。至2005年2月,她从本镇50多个村民手中非法吸收存款共计299万余元,从中获利20余万元。
  据悉,何某有一个妹妹,嗜赌如命,输了钱后,见姐姐借钱很方便,就想到向何某借钱作为赌资。怕姐姐不答应,她骗姐姐说是帮朋友借钱办企业。何某知道妹妹的毛病,要求妹妹把借款人带来看一看。不久,她妹妹带来了一个人,何某就相信了,多次把钱转借给妹妹,共计150余万元。这笔钱最终被她妹妹输得精光。此外,她妹妹介绍的朋友翁某从何某手中借走50余万元后不见了踪影。
  今年2月初,何某的妹妹因赌博被警方抓获并被法院判刑。何某受其妹妹的牵连,不但无力向债主们还清到期的存款,连利息都无法支付,由此引起50多名债主的强烈不满,他们随即向有关部门举报了何某。4月初,何某被警方刑事拘留,并于近日被公诉。
  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